國立東華大學圖書館場地使用規定

依據97年9月24日核定之「國立東華大學圖書館使用規則」第三十條規定訂定

97年9月24日修訂

場地名稱(容量)

使用目的

使用時間

申請方式及使用規定

檢索區

(個人)

專供檢索館藏及資料庫。

限開館時間內使用。

1.校本部:至一樓、二樓服務檯登記後入座使用。

2.美崙校區:自由入座。

視聽區及微縮區

(個人)

專供使用館藏視聽、微縮資料。

1.限開館時間內使用。

2.每次以4小時為限。

1.校本部:憑借書證、身分證或護照至一樓服務檯登記,並換取相關配備或鑰匙。

2.美崙校區:自由入座,憑借書證、身分證或護照至服務檯借用微片。

校本部視聽聆賞室

10人、3間)

專供本校教職員工生團體教學或聆賞。

1.限開館時間內使用。

2.每次以4小時為限。

1.3人(含)以上申請使用。

2.使用時借用,不提供預約。

3.不提供續借。

討論室

(校本部:10-12人、4間)

(美崙校區:6-8人、3間)

專供本校教職員工生利用館藏圖書資料教學或研討。

1.限開館時間內使用。

2.每次以4小時為限。

校本部

長期借用研究小間

(個人、 27間)

專供校本部碩士生與博士生從事研究與論文撰寫。

1.限開館時間內使用。

2.使用期限28天。

:98年3月5日起適用長期借用校本部研究小間

1.申請(含續借)期限:使用日前3天。

2.配借原則:依申請時間先後。

3.每次使用前須至服務檯登記,並領取鑰匙,離館時須繳回鑰匙。

4.連續7天未使用,或轉讓他人使用,本館得逕行收回另行配借。

美崙校區

長期借用研究小間

2人、 7間)

專供美崙校區碩士生與博士生從事研究與論文撰寫。

校本部臨時研究小間

(個人、3間)

專供本校學生研修課業。

1.限開館時間內使用。

2.每次以4小時為限。

1.使用時借用,不提供預約。

2. 不提供續借。

校本部電腦講習室

20人、1間)

專供圖書館進行相關課程及活動。

學期中非假日上午9時至12時,

下午13時至16時,須有館方作

業人員在場。

未排定圖書館授課或活動時,本校教師可於借用日前27個工作天內填具申請單至服務檯申借。

校本部多媒體放映室

60人、1間)

美崙校區304研討室

30人、1間)

限開館時間內使用。

未排定圖書館授課或活動時,美崙校區師生可於借用日前3天內線上申借。

備    註

1.借用者使用場地時,不得轉讓他人使用,須遵守各場地使用須知,保持安靜與整潔,不得違反各場地使用目的,用畢應恢復原狀。

2.本館為進行清潔或管理工作,得逕行進入,不須借用人同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