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東華大學圖書館場地使用規定
依據97年9月24日核定之「國立東華大學圖書館使用規則」第三十條規定訂定
97年9月24日修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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場地名稱(容量) |
使用目的 |
使用時間 |
申請方式及使用規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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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索區 (個人) |
專供檢索館藏及資料庫。 |
限開館時間內使用。 |
1.校本部:至一樓、二樓服務檯登記後入座使用。 2.美崙校區:自由入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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視聽區及微縮區 (個人) |
專供使用館藏視聽、微縮資料。 |
1.限開館時間內使用。 2.每次以4小時為限。 |
1.校本部:憑借書證、身分證或護照至一樓服務檯登記,並換取相關配備或鑰匙。 2.美崙校區:自由入座,憑借書證、身分證或護照至服務檯借用微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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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本部視聽聆賞室 (10人、3間) |
專供本校教職員工生團體教學或聆賞。 |
1.限開館時間內使用。 2.每次以4小時為限。 |
1.3人(含)以上申請使用。 2.使用時借用,不提供預約。 3.不提供續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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討論室 (校本部:10-12人、4間) (美崙校區:6-8人、3間) |
專供本校教職員工生利用館藏圖書資料教學或研討。 |
1.限開館時間內使用。 2.每次以4小時為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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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本部 長期借用研究小間 (個人、 27間) |
專供校本部碩士生與博士生從事研究與論文撰寫。 |
1.限開館時間內使用。 2.使用期限28天。 註:98年3月5日起適用長期借用校本部研究小間。 |
1.申請(含續借)期限:使用日前3天。 2.配借原則:依申請時間先後。 3.每次使用前須至服務檯登記,並領取鑰匙,離館時須繳回鑰匙。 4.連續7天未使用,或轉讓他人使用,本館得逕行收回另行配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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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崙校區 長期借用研究小間 (2人、 7間) |
專供美崙校區碩士生與博士生從事研究與論文撰寫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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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本部臨時研究小間 (個人、3間) |
專供本校學生研修課業。 |
1.限開館時間內使用。 2.每次以4小時為限。 |
1.使用時借用,不提供預約。 2. 不提供續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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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本部電腦講習室 (20人、1間) |
專供圖書館進行相關課程及活動。 |
學期中非假日上午9時至12時, 下午13時至16時,須有館方作 業人員在場。 |
未排定圖書館授課或活動時,本校教師可於借用日前2至7個工作天內填具申請單至服務檯申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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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本部多媒體放映室 (60人、1間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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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崙校區304研討室 (30人、1間) |
限開館時間內使用。 |
未排定圖書館授課或活動時,美崙校區師生可於借用日前3天內線上申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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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 註 |
1.借用者使用場地時,不得轉讓他人使用,須遵守各場地使用須知,保持安靜與整潔,不得違反各場地使用目的,用畢應恢復原狀。 2.本館為進行清潔或管理工作,得逕行進入,不須借用人同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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